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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子奸淫朋友之妻 范县法院依法判其入狱三年

发布时间:2013-10-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  字体大小[ ]

  公众讯 2013年10月14日,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犯罪案,被告人吴勇因奸淫朋友之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范县人民法院查明:吴勇与刘江相识多年且关系要好。2013年5月22日,吴勇等3人应刘江之邀到刘江家喝酒、打麻将。至次日凌晨4时许,刘江等人打牌打到疲倦索性躺在沙发上昏睡。吴勇此时却无困意且异常兴奋,他无意间发现刘江妻子赵喜梅所睡房间门未关紧,又见刘江等人熟睡中鼾声不断,顿生邪念,鬼使神差般悄悄溜进赵喜梅房间并将房门关紧。吴勇走到赵喜梅床边,趁黑对赵喜梅的胸部、腹部及阴部轻轻抚摸,并对赵喜梅进行亲吻。赵喜梅于昏睡中被弄醒仍欲入睡,翻了一下身背对着吴勇迷迷糊糊地说:“别闹了,你和朋友打了一夜麻将,早些睡吧。”吴勇闻听此言,心中暗喜,趁势脱去赵喜梅的内裤,赵喜梅黑暗中误以为是自己的丈夫刘江而未反抗,吴勇就势与赵喜梅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吴勇欲穿衣离开时,赵喜梅感到有些不对遂惊醒,睁开朦胧的双眼,发现和自己发生性关系的不是丈夫刘江,而是吴勇,顿时恼羞成怒,猛然坐起,狠狠地扇了吴勇几记耳光后大声叫骂,刘江听到后赶到房内将吴勇制服并将其扭送到范县公安局陈庄乡派出所。

  范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勇违背妇女意志,采取冒充欺瞒手段强行与赵喜梅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根据吴勇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作者:范县法院  吉国民)

中国法院新闻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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