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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通知: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全文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中国政府网  字体大小[ ]

   日前,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国家层面统一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是为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参保人员就医获得感设置的周转资金,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周转支出,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

  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要指导统筹地区组织开展医保基金预付工作。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商同级财政部门研究建立相关预付金制度。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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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中国医药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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