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教育部通报查处多起中小学生违规竞赛问题情况

发布时间:2022-11-09  来源:教育部网站  字体大小[ ]

 教育部关于面向中小学生违规竞赛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18年以来,教育部持续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连续四年公布通过审核的竞赛清单,取消了学前教育阶段各类竞赛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竞赛,大幅削减了竞赛数量,基本斩断了竞赛与招生、考试、培训挂钩的利益链,有效遏制了竞赛横生的乱象。但受利益驱使,违规竞赛仍时有发生,这些违规竞赛扰乱了教育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和家长负担,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近期,教育部指导地方接连查处了多起违规竞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奥林匹克英语大赛”违规办赛情况

  “奥林匹克英语大赛”原名“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大赛”,竞赛内容为中小学生英语作文、口语、演讲等,对外宣称主办方为“国际双语教育协会英汉专业委员会”“奥林匹克英语大赛组委会”,利用“奥林匹克英语大赛”官网、“中国英语作文网”和奥英赛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

  经查,该竞赛实际为广州龙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举办,所谓的“国际双语教育协会英汉专业委员会”“奥林匹克英语大赛组委会”均未经合法注册,所办竞赛活动违反《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目前,该竞赛已被依法依规取缔。

  二、“希望数学”违规办赛情况

  “希望数学”对外号称原名“希望杯”,通过豆瓣、小红书、知乎、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招生宣传。

  经查,“希望数学巅峰对决国际精英挑战”“希望数学巅峰挑战营竞赛活动”“希望少年俱乐部”及其他名为“希望数学”“希望杯”的相关赛事为彗星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企业违规举办,所办竞赛活动违反《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目前,该竞赛已被依法依规取缔。

  三、“JEA China”违规办赛情况

  “JEA China”对外宣称是美国新闻传媒教育协会中国分会,在国内举办3个活动(YOC全国青年观察项目、YIC青年影响力项目、MR全国高中生媒体作品评选)和1个奖项(全国青年领导力奖)。

  经查,上述竞赛活动为上海解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无远科技教育有限公司等企业违规举办,所谓的“JEA China”未经合法注册,所办竞赛活动违反《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目前,该竞赛已被依法依规取缔。

  除上述违规竞赛外,所谓的数学花园探秘、华数之星、五羊杯、走美杯、美国大联盟、卓越360统测、全英赛、世奥赛等均未列入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均属违规竞赛。

  教育部在此郑重提示:有关市场主体要合法合规经营,不要违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对于违规竞赛活动,教育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擦亮眼睛,凡是未列入“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的均是违规竞赛,名单内没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所有竞赛均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均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也不作为高考加分项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提醒,引导广大家长、学生理性看待各类竞赛活动,自觉抵制违规竞赛。

 

  附件: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中国公共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