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办理了一起执行前调解案件,涉及的就是“复杂”的家庭矛盾。申请人于某(大学在读)和被执行人李某某(小学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于某从小由姥姥、姥爷抚养,其父亲李某再婚后生育一子李某某。虽然二人是兄弟,却基本没有相处的机会。
2020年初,二人的父亲李某去世,留有房产一处。正在就读大学的于某起诉弟弟李某某要求分割遗产,判决最终确定房屋归李某某所有,但李某某需要返还相应的遗产份额给于某。对于每一位有经验的执行法官来说这都是一件比较挠头的案件。如果处理不当,兄弟间的亲情可能在这起案件中转化为一生都不能化解的矛盾。作为一个有两个儿子的母亲,我决定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去化解这起案件,用亲情调解的柔性手段代强制执行的刚性方式。
首先,我打电话给李某某的母亲,询问了她的处理意见,并从两位当事人特殊身份关系的角度做她的思想工作。电话中她就有些哽咽,和我追溯了很多过去的事,并表示于某是个懂事的孩子,这个钱早晚都要给他的。但现在单身带个孩子的确没有立即给付的能力。
随后,我又约见了申请人,了解了他的想法,并和他讲明本案处理的两个方向以及相应的后果。于某是一个特别懂事的孩子,他表示不想走到拍卖房屋的地步,希望能够心平气和的与弟弟的母亲坐下来好好谈一谈。我把于某到法院的谈话内容告诉李某某的母亲后,她对于某的想法特别感动,当天下午便和于某相约到家中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当天下午快下班时,于某特别开心的打电话给我说:“姐,我可以撤回执行么?我已经和阿姨协商好了!”我很高兴听到这个消息,但我做为法官还是需要理性的,为了保证于某的合法权益,我把撤回执行的法律后果告知他,他明确后仍然表示要撤回。听着他带着喜悦的回答,我也很开心。我想这就是作为一名法官的成就感吧——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并分享当事人的喜悦。
(作者: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孙法官)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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