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杨阳)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成为了抗疫的“硬通货”,某些人利用大众求购口罩的急迫心理,动起了“借罩生财”的歪脑筋。近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并当庭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龚某自2020年1月下旬开始,利用疫情期间口罩需求量激增的情况,使用微信在朋友圈发布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相继有多名被害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龚某发的信息后,与龚某联系购买口罩,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向其转账付款,龚某收到钱后通过打赏网络主播等行为将钱款挥霍,共诈骗款项7万余元。
江源区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云审判”开庭审理该起诈骗案,龚某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判令依法追缴被告人的犯罪所得,返还被害人。
办案法官表示,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法院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信息技术支持,通过远程开庭,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这既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也能有效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同时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口罩、酒精、温度计、测温枪等防疫用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以免让骗子钻了空子。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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