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韵青检】我,原谅你了
“今天,我决定不再追究这件事了,我原谅你了!”2019年9月5日,在青秀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调解室内,老周和康某握手言和。2018年,同住一个小区的两人因为一起停车纠纷闹到了警察局,双方互不相让,2019年,案子移送到青秀区检察院后,检察官耐心为双方搭建“连心桥”,化解了两人的纠纷,如今,两人冰释前嫌,回归日常生活。
案情回顾
据了解,2018年5月的一天,老周前往小区停车场准备取车,来到的自己停车位后,发现被康某妻子的车辆挡住了出口。于是,老周电话联系了车主,但是,20分钟过去了还是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车子不挪走,自己的车也开不出来,感到气愤憋屈的老周踹了该车一脚。
不巧,这个画面正好被康某看到,气不过的康某二话不说,上前就对老周进行殴打。这起纠纷造成了老周左耳鼓膜穿孔及左肩肌肉组织损伤。经鉴定,该损伤已经构成轻伤二级。
2019年7月31日,公安机关以康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青秀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受理该起案件后,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了案件材料,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得知,老周和康某是一个小区的住户。“如果单纯作为一般案件做起诉处理,会不会让双方的矛盾升级,埋下隐患,毕竟老周和康某都是同住一个小区,可以说抬头不见低头见”。同时,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双方因为赔偿问题才至今没有达成和解。于是,通过电话多次和双方进行沟通,耐心说明案件相关情况,请他们相信司法机关会秉公办案,并告知老周,康某愿意合理赔偿,诉前和解在经济赔偿方面对老周有利。
几番沟通下来,从开始不听解释,不愿和解,不会让步,到后来双方态度缓和,承办检察官在双方之间“牵线搭桥”,终于,双方松口愿意坐到一起面对面交谈。“老大哥,那天冲动的行为是我不对,我向您赔礼道歉!”2019年9月5日这天,在青秀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律师和检察官的见证下,康某向老周诚恳道歉并现场赔偿了6万元。“看到你诚恳的态度,我原谅你了!”最终,老周和康某签下了赔偿谅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因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2019年9月13日,青秀区检察院对康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场邻里纠纷终于得以化解。2020年8月14日,在对老周和康某的回访中了解到,双方均对青秀区检察院的办案处理方式和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青秀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运用不捕、不诉权,将释法说理贯彻办案过程中,取得了良好效果,获得人民群众好评。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摘编:黄耀锋 |